中交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物资采购管理体系,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构建集中、高效、透明的采购机制,规范采购行为,发挥集中采购优势,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交公司物资管理规定》及相关要求,结合股份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交铁建某物资采购实行统一领导、两级集中、采管分离、分级实施管理体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依法合规的原则开展物资采购工作。
第三条 股份公司各级法人单位按照统筹指导、全面管控、主体负责的原则,围绕法人管项目的管控模式,对所属项目物资采购进行指导、监管。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国内及国外项目的所有物资(工程、工业生产物资)在国内的采购活动。境外项目物资采购结合驻在国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参照本办法执行。股份公司所属各单位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股份公司成立物资集中采购领导小组(简称股份公司领导小组)。组长由股份公司主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股份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股份公司运营管理部,负责日常工作。
股份公司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以及企业整体规划,审定物资采购制度,构建物资采购管理体系;
2.负责物资采购管理工作重大事项的决策与协调。二级、三级公司相应成立物资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审定本单位物资采购管理制度,构建物资采购管理体系;负责物资采购管理工作重大事项的决策与协调。
第六条 股份公司运营管理部是股份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物资采购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股份公司物资集中采购领导小组的决议、决策;
2.组织制定、实施中交铁建某物资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3.组织制定中交铁建某集中采购物资目录;
4.组织内部物资产品的认定,发布内部物资产品目录;
5.审定、发布股份公司物资供应商名录;
6.审定、发布股份公司评标专家库名单;
7.负责建设、规划、指导中交铁建某物资集中采购平台(简称集采平台);
8.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所属单位物资采购管理工作。
第七条 股份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简称集采中心)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股份公司物资管理规章制度,编制物资集中采购实施细则,组织开展股份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工作;
2.指导、协调、检查、监督股份公司物资集采区域中心(简称区域中心)工作;
3.协助股份公司做好供应商管理的日常维护;
4.协助股份公司做好评标专家管理的日常维护;
5.协助股份公司做好内部物资产品的申报、考察及评审;
6.协助股份公司做好集采平台的管理及维护;
7.组织区域中心开展物资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8.负责股份公司物资集采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及上报,定期编制物资集采简报,发布市场价格信息。
第八条 区域中心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股份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章制度,按区域开展物资集中采购工作;
2.收集区域工程项目信息及物资采购计划,编制采购方案并组织实施;
3.督促供需双方按照集采结果签订合同并备案;
4.跟踪合同履约情况,重点协调供应服务及支付结算等问题;
5.发布区域采购信息、市场资源及价格信息、政策信息;
6.协助集采中心做好本区域内供应商及评标专家的日常管理及维护;
7.统计与分析区域物资集采情况,定期上报集采中心;
8.负责对区域内项目物资集采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
9.组织召开项目及供应商沟通协调会议。
第九条 二级、三级公司物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单位物资采购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
2.根据采购管理权限制定本单位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本单位范围内的物资集中采购工作;
4.负责本单位供应商管理工作;
5.负责本单位评标专家管理工作;
6.负责本单位物资集中采购管理信息数据收集、分析、上报、发布等工作;
7.指导、监督、检查所属单位中交铁建某采购集采平台的应用。
第十条 项目部物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上级规章制度,制定项目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项目物资采购策划,编制物资采购供应方案;
3.负责项目物资采购计划的编制、上报,完成甲供、集采物资和自购物资采购供应等工作;
4.完成项目物资采购合同的起草、谈判、评审、签订、备案、履约等工作;
5.负责办理物资采购结算,配合项目调差、变更索赔、竣工审计等工作;
6.定期对本项目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评价考核。
第十一条 股份公司区域总部、指挥部(总承包部)、项目公司、投资公司及房地产集团等单位物资采购管理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股份公司物资采购规章制度,并负责对所属项目物资集中采购供应工作的监管和督导;
2.协调所属项目的物资集中采购供应工作。
第十二条 XT物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XT物资)作为股份公司层面集中采购供应服务单位,负责股份公司名义项目的集采物资供应服务。
第十三条 二级公司所属内部物贸企业作为二级公司层面集中采购供应服务单位,负责本单位除股份集采物资以外的物资供应服务。
第三章 采购权限
第十四条 工程物资按采购权限分为甲供物资、集采物资、自购物资三类。
1.甲供物资指在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供应的物资。
2.集采物资分为股份集采物资(简称一级集采物资)和工程局集团集采物资(简称二级集采物资)。一级集采物资包括大宗物资和战略物资。大宗物资指钢材及制品、水泥等物资,战略物资指铁路线上料,民爆物品及油料沥青等对企业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大宗、通用、重要或市场稀缺的物资。股份公司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调整。二级集采物资指除甲供物资、一级集采物资以外,由二级公司集中采购的物资。
3.自购物资指由工程局集团授权项目部自行采购的物资。
第十五条 股份公司层级集中采购(简称一级集采)是指一级集采物资的采购,由股份公司运营管理部统筹策划,集采中心及区域中心组织或授权二级公司实施的采购。
第十六条 二级公司层级集中采购(简称二级集采)是指一级集采物资以外的物资采购,由二级公司组织的采购。
第十七条 股份公司发布《股份公司集中采购物资目录》(附件),明确集采物资品类、区域,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调整。
第十八条 一级集采分为集中采购内部供应(简称内部供应)和集中采购市场化供应(简称市场化供应)两种方式。
1.内部供应是有别于完全市场化的内部集中采购供应方式,是指由股份公司运营管理部负责整体统筹规划,集采中心负责具体实施战略采购、框架协议采购、签订采购协议,XT物资依据采购协议组织现场供应服务。
(1)主要适用于股份公司名义项目(包括股份公司投资、总承包、军民融合、房地产投资)的一级集采物资集中采购供应。
(2)战略物资XT路线上料统一由XT物资按照内部供应方式;民爆物品、油料沥青根据XT物资资源掌控情况以内部供应方式为主,每年在股份公司集中采购物资目录中,明确内部供应区域。
2.市场化供应是完全市场化的集中采购供应方式,是指由区域中心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组织的物资集中采购,由中标供应商实施采购供应。
第四章 采购方式及采购形式
第十九条 股份公司物资采购主要按照招标采购、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方式,结合战略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内部产品采购、电商采购等采购形式开展物资采购活动。
第二十条 招标采购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方式。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且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物资采购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1.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第二十一条 竞争性谈判采购适用于重新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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